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是什么?
  • 网络
  • 李娅莉
  • 2017-06-01

  我们在日常的工作生产中,经常会因为工作的需要而签订合同,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,如担保合同或劳动合同,其中担保合同是我们与他人合作中涉及比较多的,可担保合同时什么,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又是什么呢?下面就有小编来告诉您。

  一、担保合同

  所谓担保合同,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,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,而在债权人(同时也是担保权人)和债务人之间,或在债权人、债务人和第三人(即担保人)之间协商形成的,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,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。担保合同旨在明确担保权人和担保人之间的权利、义务关系,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。担保合同是一种重要的民事合同,尽管我国合同法并未单列一章进行规定,但这绝不意味着它不重要,而是因为担保合同是一种从合同,其规定和其他主合同放到了一起。

  二、第三人

  根据《物权法》规定,抵押权中的第三人包括: 1.动产抵押物的受让人; 2.后设立的动产抵押权人; 3.后设立的动产质权人; 4.和抵押人发生交易关系的债权人。

  三、第三人抵押担保合同

  我国《物权法》规定了不同于不动产的规定。不动产抵押权生效要件是登记,而建船舶物权抵押,由于体积、价值的高昂,双方一旦签订合同,抵押权即设立。

  其次,善意第三人是指对

  该动产享有物权的人。因为第三人不知道该动产存在抵押,第三人通过合法的形式获得该动产所有权后,该动产的抵押权就不能对抗这个善意的第三人。

  最后,抵押权是一个担保物权,是为了保护你的债权在无法实现的情况下,可以主张抵押物来实现你的债权。当没有办理抵押登记,而第三人又是善意的,且支付了合理的价格,第三人就获得了该动产的物权,你的抵押权就不能在向该第三人主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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